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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果转化部职责

发布时间:2021年09月30日 来源:综合办公室  作者:王芳 点击:

1、贯彻执行国家、省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,根据学校要求,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工作。

2、组织相关机构和专家对科技成果的价值进行产业化前景分析、评估、论证,协助发明人签订科技成果转让合同、特许权使用合同、作价入股、成立学科性公司事宜。

3、负责科技成果收集、整理、评估、推介和信息发布、对接等工作。

4、建设科技专家库和科技成果项目库,搭建科技成果转化网络平台,提高信息交换范围和效率。

5、实现科技成果转让、许可使用、作价入股及股权管理工作,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效果进行动态跟踪。

6、组织举办各种形式的科技成果转化交流交易活动,组织开展与政府、企业的科技成果的推介、展示、对接活动,筹划、组织、安排各类洽谈会、展示会,组织开展科技培训等相关工作。

7、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统计和绩效考核,建立成果转化、知识产权和学科型公司档案,建立并规范完善专家评审制度。

8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的相关工作。

9、积极争取上级管理部门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、资金和项目支持,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;

10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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