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门职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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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务部职责

发布时间:2021年09月30日 来源:综合办公室  作者:王芳 点击:

1、研究有关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法律、法规,受指派参与重大经营决策活动的谈判,向公司领导提出法律建议和意见。

2、参与起草、审核公司及对外业务等规范性文件。

3、受指派为签订合同提供相应法律咨询,对合同的订立、变更、执行、解除与终止实行监督管理;办理合同等法律文书的报批、鉴证、公证等手续。

4、对公司合同纠纷处理提供法律咨询、建议;起草、审查公司法律文书,经公司委托,参与或委托专业律师进行有关非诉讼、诉讼及仲裁活动。

5、对公司的重要经营管理举措提供法律意见,解答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分公司的法律咨询。

6、办理商标、商业秘密、专利保护等有关法律事务;对有关企业的资信进行调查。

7、受指派参与办理有关股权转让、购并、改制、清算和注销等方面的法律手续。

8、按公司要求,参与公司法制宣传、教育工作。

9、负责承办的公司合同及其纠纷处理资料的汇总归档工作。

10、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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